近日,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的决定》,授予10人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标兵称号,授予380人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称号。其中,陕西9人荣获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称号。
这9人分别是略阳县山妹康养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丽娜,平利县富硒堂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秀梅,西安市高陵区中王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经理吕雷,宝鸡市陈仓区实惠农机专业合作社总经理齐昆,陕西云集柿业总经理王薇,杨凌润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润清,渭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设施农业研究室干部张伯虎,榆林青年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郭春河,榆林市羊产业发展中心加工指导科科长高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