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台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村干部补贴待遇的通知》,提高全区村干部基本报酬,切实提升村干部岗位吸引力,激励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热爱村干部岗位,持续巩固脱贫成效,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看到这份文件,像吃了定心丸了,基层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村干部基本是要把全部精力放在村上,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以前村干部待遇偏低,还不如去城里打工,老是受家人埋怨,现在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今后村干部越来越有盼头了,也越来越有干头了。”提起现在的工资待遇,蟠龙镇车家寺村党支部副书记索丽感到很满意。
今年,金台区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关于提高村干部补贴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村干部有关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村党组织书记月基本报酬达到3500元,较之前人均增长17%;其他村干部月基本报酬达到2450元,较之前人均增长650元,增幅达36%,还在2024年春节前由区财政列支47万元,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标准,补发2023年度村干部基本报酬。
村干部待遇提高了,如何进行有效管理,让村干部在投身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此,金台区执行“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制度。基本补贴占60%,按月发放;绩效补贴占40%,根据村干部考核等次,实行奖优罚劣,差异化发放。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绩效补贴可上浮10%,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则取消绩效补贴。考核结束后一次性兑现,有效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吃大锅饭”等现象,充分调动村干部队伍积极性。同时,出台《宝鸡市金台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办法》,构建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村干部特别是人员管理监督体系。对培训培养、民主议事、日常管理、监督监察、巡查审计、激励保障作出明确规定,健全完善村干部值班、请销假、去向告知、入户走访、负面清单等制度,推动村干部队伍规范化、制度化。
基本报酬提标了,金台区还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不低于全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其他村干部补贴为村党组织书记补贴70%的比例,每年动态核定村干部基本报酬标准。查看往年数据,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每年8%左右的比例增长,按照这个速度,村干部收入每年也能实现8%的增长,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村干部待遇偏低的问题。
除了基本报酬外,金台区还探索实行“基本报酬+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人身意外保险补贴”的村干部待遇报酬机制。将村集体经济新增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对村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人员,鼓励村干部大胆尝试,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抓集体经济、培育特色产业中去。有条件的乡镇已试行积分制,将村干部岗位目标进行量化,根据完成情况兑现集体发展创收奖励,最高每月可增加2000元收入。此外,区财政列支专项经费,区委组织部每年为村干部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让村干部轻装上阵,免除后顾之忧。
一系列提高村干部待遇措施的出台必将留住一批优秀村干部为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也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向农村聚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各类人才匮乏的顽疾。现在村干部岗位吸引力提高了,村干部将逐渐成为一份受尊敬、有奔头的职业。随着乡村振兴事业的不断推进,有能力、有志向的年轻人才完全可以在农村的土地上“大有作为”。硖石镇党委书记侯宏昌谈起这个文件,心里感触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