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人教科(办公室),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考核管理,激发干部队伍干事活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宝鸡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宝办发〔2018〕6号)《宝鸡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宝组发〔2019〕15号)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属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工作的十条措施》(宝组通字〔2022〕67号)《关于开展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的通知》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市属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县级以上领导人员、保留副县级以上待遇人员。市属副县级事业单位副职,作为领导班子成员,一并纳入考核范围。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二、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个年”活动以及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中心组学习、重大事项决策、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党建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创优工作、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人员考核内容: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维护班子团结、依法履职、遵纪守法和廉洁从业情况,分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和从严管理下属人员情况,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既担任行政管理岗位职务又担任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双肩挑”人员,同时考核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业绩。其他人员主要考核政治表现、品德修养、维护团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实施
2023年度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实地考核工作从2024年1月上旬开始,2024年2月初前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实施。
1.实绩公示。被考核单位全面总结2023年度工作,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理清2024年工作思路和目标,形成领导班子述职报告(不超过2000字),由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于考核前三天在本单位公示。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分别形成党组织述职报告和行政工作述职报告。班子成员(含主要领导)围绕分管工作,就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业绩、创新创优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撰写个人述职报告(不超过1500字),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与班子述职报告一并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2.民主测评。召开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大会。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及以上干部、党员职工代表参加,5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被考核单位提前将领导人员姓名填写在民主测评表(附件2),并由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于考核前将相关测评表发给参加测评人员,考核测评当日,参加测评人员现场进行投票。测评表由考核组收集汇总,结果不向被考核单位反馈。
3.个别谈话。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30人左右),30人以下的单位与全体干部职工谈话。主要了解单位领导班子运转、班子成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掌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抓党建工作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抓班子带队伍、依法行政、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以及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
4.查阅资料。查看被考核单位“三会一课”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会议记录,单位安排部署工作文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工作等方面资料。
5.平时考核。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上年度各主管部门每季度报送的《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平时考核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县级领导人员平时考核登记表》,对市属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平时考核得分进行核算赋分。
6.综合评价。根据考核情况,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综合分析,客观评价,查找存在问题,形成考核材料。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年度考核是准确评价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重要参考,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重要方式。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抽调专人组成考核组,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确保考核工作保质保量高效完成。
2.综合分析。各主管部门要以本次年度考核为依据,结合平时考核、日常管理掌握情况,综合分析被考核单位班子运转、主要实绩、存在问题,领导人员现实表现,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意见,形成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研判报告、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2023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报告,填报《宝鸡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表》(附件5),经党组(党委、工委)会议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
3.等次评定。领导班子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领导班子优秀等次由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工委)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超过本系统县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总数的30%比例提出评定意见(分别核算)。领导人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市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优秀等次不超过领导人员总数的20%(分别核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提高至25%:①单位获得集体记功以上奖励的;②经有关机关(部门)认定取得重大工作创新或作出突出贡献的;③单位绩效考核获得优秀档次的。对单位绩效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以及问题较多、被问责的事业单位,应当降低至15%。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员的,要说明情况,严禁瞒报、漏报。
4.严守纪律。考核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织人事纪律,严谨细致、认真扎实的开展工作,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风清气正,结果公平公正。
5.报送资料。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2023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报告(正式文件),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研判报告(纸质版)、《宝鸡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表》(纸质版)、《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政治表现考核表》(纸质版)、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汇总表(纸质版)、《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电子版),3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考核各类样表请在宝鸡党建网干部工作干部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联系电话:3260647 邮箱:qsygbk@126.com
附件:1.《年度考核登记表》
2.《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民主测评表》
3.《市属企事业单位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汇总表》
4.《2023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
5.《宝鸡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表》
6.《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表》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