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宝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市科技创新治理迈入更加系统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科技创新是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是增强经济韧性、释放发展潜力的关键支撑。为全面促进科技创新,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宝鸡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制定了该《条例》,它也是我市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以法治力量驱动创新发展的一项标志性举措。
《条例》共37条,从“部门职责”“区域协同”“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创新的职责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工作必须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通过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强化基层科技服务力量,统筹科技创新与科技安全,以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引领高质量发展。
据悉,市科技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优化我市科技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