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生态,根据《“宝鸡优才卡”服务实施办法》(宝人才发〔2026〕4号)有关规定,现就“宝鸡优才卡”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宝鸡优才卡”发放对象为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创业,为宝鸡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宝鸡籍或在宝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带头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项目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大国工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二)陕西省“三秦英才”计划入选者、陕西省首席技师、陕西省创新人才攀登计划入选者;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首席科学家;
(三)宝鸡市“百人计划”入选者,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宝鸡工匠、宝鸡市首席技师、宝鸡市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陕西省技术能手等称号获得者;
(四)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为前三名,二等奖为前两名,三等奖为第一名)或拥有3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前三名);
(五)在岗在位的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
(六)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在我市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
二、申领时间
“宝鸡优才卡”定期集中受理,原则上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本次集中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领流程
本次申领通过“宝鸡人才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入驻登记。各企事业单位需先登录薪福通平台(https://xft.cmbchina.com),使用超级管理员账号,在“管理后台—通用权限管理—角色管理”中新增角色,角色名称设置为“宝鸡人才管理系统”(必须为此名称,不可修改);点击“添加员工”按钮,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相关人员;然后在“全部应用”中搜索“宝鸡人才管理系统(企业端)”进行添加订阅。进入系统后,先进行入驻登记操作,入驻登记待政府端审批通过后,人才申报时方可选择本单位。
(二)人才认定申报。申报人登录“宝鸡人才管理系统”
(http://bjrc-h5.bcs.cmbchina.com),进入“人才认定”模块,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单位初审。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材料真实、完整、合规后,在系统中点击“审批”按钮,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复审。
(四)县(区)复审及市级终审。县(区)委组织部复审同意后,统一报市委人才办终审发放。
四、注意事项
1.“宝鸡优才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按照规定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优才卡办理工作,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才,确保全覆盖、全知晓。对不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才和原“宝鸡优才卡”持卡人不符合新申领条件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各单位在线上人才认定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等情况,请及时联系招商银行宝鸡分行,招行可提供线上咨询(联系人:肖王宁 0917—3450989)。
3.此前依据原办法申领的“宝鸡优才卡”自动失效,相关持卡人需按新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申请认定。
附件: 宝鸡人才管理系统操作手册.pdf
中共宝鸡市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