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乡村振兴系统今年将围绕十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在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上,省乡村振兴局目前已横联40多个行业部门建立动态监测帮扶专班,要求市、县两级参照设立专班,以便高效推进。在推进问题整改上,我省要求把国家和省级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建好台账,一体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上,我省将聚焦收入、就学、就医等方面弱项,补齐“短板”;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服务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把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时纳入现有社保体系。
在重点帮扶县支持上,我省在重点帮扶县优先布局建设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新增项目、资金、措施要进一步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上,我省将做好搬迁社区物流基础设施与快递服务网点建设;推广“居住簿”制度等,解决好办事“两头跑”问题;支持适合搬迁群众发展的特色产业,统筹开发公益岗位,促进就近就地就业。
在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上,我省将逐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支持产业发展;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确保全年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就业收入只增不降。在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上,我省将抓紧制定省级《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推广运用积分制等有效做法,做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县(区)、镇、村创建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点做好后期运维管护,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在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上,我省将高质量谋划项目,做到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达到国家要求。
在用好社会帮扶力量上,我省将严格驻村干部选派标准,严防驻村干部“走读化”“两头跑”等问题;推进苏陕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争取项目落地落实;继续开展消费帮扶,确保今年销售总额不低于去年。在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上,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与行业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工作联动到位;开展常态化督导,做好电话抽查和实地督导核查。
在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上, 我省要求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确保9月底前将乡村振兴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对驻村一线干部要足额落实生活补助等政策,对成绩突出、符合条件的要优先提拔使用。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上,我省将进一步做好防范规模性返贫、防范极端事件等工作。在对外宣传上,我省将做好宣传引导,讲好陕西乡村振兴故事;通过推广宣传典型经验,助力全省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