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5年2月17日—19日在宝鸡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有七项:(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四)审议通过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五)审议通过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六)审议通过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七)审议通过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