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工作,金台区深入调研、高位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有序完成2023年驻村干部选派轮换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全区2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22名驻村工作队员已全部到村开展工作。
靠前摸底谋划,合理谋篇布局
一是抓早摸底调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摸底区级各部门干部实有人数、干部身份岗位及符合选派条件人数,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村组,全面掌握需派驻村村情实际。二是做好期满考核。印发《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按照自查自评、镇街初评、区级复评的方式开展期满考核,由镇街党(工)委按照“优秀、良好、称职、一般”四个等次,提出派驻干部任期考核等次,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进行综合核定,确定最终考核等次,考核登记表存入干部个人档案。任期计算为驻村干部基层工作经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三是精心策划选派。依照《宝鸡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对脱贫村、部分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
严格规范标准,精准选派部署
一是明确选派程序标准。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驻村干部选派轮换工作的通知》,明确选派程序、人选标准、轮换范围,将驻村满2年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全部纳入集中轮换范围,鼓励更多干部到基层一线锤炼本领、建功立业。二是深入研判轮换人选。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区级部门党组织按照宣传动员、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等程序,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考虑部门选派意见、派驻村发展需求及个人意愿等因素,精准匹配部署,提升选派工作质效。三是认真做好工作交接。新选派人员到村后,督促新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主动做好工作交接,落实不少于15个工作日交接制度,交接期内新老驻村干部共同驻村开展工作,组织联推一次支部活动、联访一轮村情民意、联开一次群众会议、联办一件民生实事,帮助新轮换人员尽快适应环境、熟悉情况。
强化激励保障,共绘振兴画卷
一是督促落实待遇保障。继续强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经费保障,每名第一书记和每个驻村工作队每年各预算经费1万元,派出单位参照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日不低于40元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通信补贴,每年安排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报销医疗费,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二是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的七条措施》、《金台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责任清单》、《金台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工作责任清单》,规范落实考勤、请销假、公示、督查等制度,区委、区政府承担驻村帮扶主体管理责任,定期研究谋划和部署推动。镇街党(工)委、派出单位分别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三是深化驻村激励措施。树牢重基层、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对驻村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优先评审、优先聘任,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2021年以来,累计提拔晋升一线干部8人,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