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 “四型”社区建设部署,市美丽型社区建设专项组指导县区不断完善社区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建设人居环境美、居民行为美、社区氛围美的“三美共享”美丽型社区。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下达2023年市美丽型社区建设任务,围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四大类16项任务,抓谋划、抓推进,对2023年全市列入美丽型社区建设的115个社区,进一步细化量化年度任务。召开2023年市美丽型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督促各成员单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协调配合力度和业务指导,协助解决县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共建美好环境,打造绿色社区。打造“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进园”的宜居生活圈,建成社区游园绿地、口袋公园5个,让绿化成果惠及市民。依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海绵城市建设等,改造提升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改造给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2023年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433个,现已全部开工。结合“六五”环境宣传日,开展环保“七进”活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等形式的宣传,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加强“三无小区”管理,全市“三无小区”现已全部实现物业服务覆盖。
共植美好行为,打造文明社区。结合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开展“十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督促沿街单位、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无出店经营、流动摊贩随意摆摊设点、车辆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加大《宝鸡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力度,印发《宝鸡市民文明手册》20万册,发放文创产品8万份,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破除不良习俗。通过新闻报道、开设专栏、制作新媒体作品等形式编发美丽型社区相关报道75条、稿件50篇、累计播出公益视频847次。组建文明劝导员队伍,加大管理力度,每月发布文明创建“红黑榜”,对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整治不文明行为,引导居民自觉践行文明规范。
共塑美好道德,打造和谐社区。依托“双报到”活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志愿服务组织,设立“五有”标准志愿服务岗,推动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亲子阅读、婚姻家庭辅导、好家风故事分享会等各类志愿服务、文艺演出、手工制作等特色活动。评选2023年“宝鸡市新时代好少年”30人,全国道德模范1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6人、39人被评为陕西省道德模范,推选“中国好人”93人、“陕西好人”164人,发布“宝鸡好人”293人。3户家庭被授予全国“最美家庭”、3户被授予“三秦最美家庭”标兵、11户被授予“三秦最美家庭”。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显著位置设立善行义举榜,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形成互帮互助、和谐友好的邻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