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转到哪?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简单来说,党员党组织关系应转入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长期居住地党组织,并非户籍所在地党组织。
二、应该怎么转?
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党组织关系。目前,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可办理全国范围转接党组织关系。
部分未接通网上转接的,如部队、交通银行等,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转入,介绍信抬头直接开到基层党(工)委,一般是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一级,或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企业、学校等基层党委,或开到县区委组织部,再由县区委组织部向接收地党组织转接,无需经过市委组织部;转出或转进前,需和接收地党组织确认接收地党组织规范名称和相关接收事宜。
三、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
高校毕业生党员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有关规定转接党组织关系。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至本人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出国留学和出境留学毕业生:应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一般不超过5年。具体办理流程: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要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注意事项:
1.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每半年至少与原就读高校党组织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2.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3.因特殊情况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本人需提出申请,经高校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但不超过1年。建议参加考研或短期内可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等就读高校或工作落实后再转接党组织关系。
四、遇到党组织关系都不愿意接收怎么办?
符合党组织关系接转条件,工作单位、高校、居住地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生本人可向其上一级党组织进行反馈,组织部门会依规处理。
五、几点需要注意的事项:
1.组织关系必须在有效期内转接,转接后,党员需定期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状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
2.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除名。
为方便广大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我们将宝鸡市委组织部及各县区委组织部、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负责党组织关系接转业务科室电话公布如下:
宝鸡市委组织部 0917-3260532
岐山县委组织部 0917-8216159
扶风县委组织部 0917-5215766
眉县县委组织部 0917-5548115
千阳县委组织部 0917-4245042
陇县县委组织部 0917-4601798
凤县县委组织部 0917-4762961
太白县委组织部 0917-4955357
麟游县委组织部 0917-7965169
金台区委组织部 0917-3527605
渭滨区委组织部 0917-3128111
陈仓区委组织部 0917-6218369
凤翔区委组织部 0917-7212904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0917-378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