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局按照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办法、夯实工作基层、有效提升了考核工作质效,全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考核工作领导不断加强。统筹协调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县区、市级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根据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要求,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对13个县区和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民族宗教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民族宗教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设立考核工作办公室、考核组和联络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研究考核工作,不断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考核工作质量持续提高。注重日常考核积累,积极推进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质量。一是制定考核办法方案。制定印发考核办法、实施方案、考核评分表,做好日常评价、年度考核、综合评价相结合,分类细化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按百分比例赋分。二是突出考核重点内容。日常评价以日常工作情况和重点工作开展、省市督查检查、日常信息、资料报送等情况为主要内容,年度考核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要求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事项、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担负职责任务情况等为重要内容,综合评价以全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征求各方意见等为重点内容。三是严密组织考核评分。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坚持公正、公平和为基层减负的原则,对考核小组合理分工,考核人员认真审阅资料、现场查看,严格考核打分,对于扣分的说明原因。同时,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注重日常,减少到基层考核频次。四是认真研究考核结果。做好考评汇总,提交会议研究审议,经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考核结果报送市考核办,并以适当的方式向考核对象通报考核评价结果,考核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考核成效促高质量发展。我们以考核为抓手,通过对县区和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考核,成效作用明显。一是提高了政治站位。各级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县区和成员单位每年至少2次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积极参加市上召开的有关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二是压实了工作责任。落细落实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达到有效运转,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有人管、管得住、能管好,夯实了宗教工作基础,民族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市级成员单位全力完成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明显增强。三是提升了协作能力。通过考核,统筹协调、联合执法、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化解、问题分析研判能力进一步增强,及时配合稳妥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维护了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